返回首页

水利工程验收程序有哪些

来源:www.bthnt.com   时间:2023-06-15 11:52   点击:8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水利工程验收程序有哪些

不是。水利工程是指各型水库,山坪塘、石河堰、扬水站、渠道等等。交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完成,交与业主单位组织验收。两者截然不同。水利工程所涉工程名称较多,如大一型水库、大二型水库、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等等。还有输水渠系的干渠、支、斗、浓、毛渠等等。

渠系中重点建筑物有明渠、暗渠、隧洞、倒虹吸、渡槽、分水闸、进水闸等等。

二、水利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工程验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前期准备:准备验收文件,确定验收标准等。

2. 初次验收:对水利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定其是否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3. 中间验收:对水利工程进行中期检查,确认其进展情况和质量。

4. 隐蔽工程验收:对水利工程隐蔽工程部位进行检查。

5. 结构性验收:对水利工程的结构性部分进行检查。

6. 水流搬运能力验收:检查水利工程的水流搬运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7. 水位调节功能验收:检查水利工程的水位调节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8. 水质调节功能验收:检查水利工程的水质调节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9. 操作维护验收:检查水利工程的操作维护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10. 综合验收:对整个水利工程进行综合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并提出改进建议。

以上是针对一般的水利工程的验收程序,具体情况可能因项目而异。另外,建议在验收过程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图

先审计,后验收。

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包含工程完成情况,验收条件检查结果,验收组织准备情况,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3)工程建设大事记;(4)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5)初步验收工作报告;(6)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7)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8)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9)工程设计工作报告;(10)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11)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12)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13)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14)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报告;(15)工程档案资料自检报告;(16)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2、审批程序:由水利(水务)局审查批准,并组织验收。

四、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工序、单元工程级别的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原SDJ249、SL38等,现已更新为SL631~638)

2、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级别的评定方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至竣工验收程序性的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五、水利工程验收程序包括

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2.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六、水利工程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

1、工序、单元工程级别的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级别的评定方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至竣工验收程序性的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七、水利工程验收流程

水利工程一般施工完建期在汛期前完成即五月底前,此时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汛期过后一般年底进行完工验收。

单位验收完成后,即可进行完工验收。只要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如单位验收合格、各相关单位的报告也已准充分,就可即时组织完工验收。

需要施工单位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业主建设管理报告,监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检测工作报告,质量监督工作报告,财会工作报告等等。

八、水利工程项目验收流程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d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