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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结构构造柱钢筋搭接长度?

来源:www.bthnt.com   时间:2022-05-20 06:44   点击:244  编辑:姚昌   手机版

1、根据《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中:二次结构中构造柱钢筋搭接的长度均为600mm(有些时候设计会为500mm)。

2、构造柱是砖混结构建筑中重要的砼构件。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构造柱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用于抗击剪力、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3、在框架、剪力墙、框剪工程中的一些非承重的砌体,构造柱,过梁等一些在装饰前需要完成的部分,称为二次结构(The two structure)。

4、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地梁、基础梁整体浇筑。与砖墙体要在结构工程有水平拉接筋连接。如果构造柱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间位置,要与分布筋做连接。

5、在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建筑图纸里符号为―GZ)。

二次结构的构造柱搭接长度是主筋的40b,即φ12的钢筋搭接长度为480mm

柱子钢筋搭接规范

非连接区,满足搭接长度、接头错开1.3LAE、箍筋加密不超过5倍主筋直径且不大于100。

规范一: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规范二: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的末端应做弯钩,Ⅱ和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规范三:直径等于小于12毫米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一、柱子钢筋绑扎搭接规范要求 1、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2、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接长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直径等于或小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4、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Z,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其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如下: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二、钢筋绑扎搭接长度规范要求 1、当绑扎接头面积百分率介于25%~50%之间时,表中数值乘以系数1.2取用;当绑扎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50%时,表中数值乘以系数1.35取用;当最小搭接长度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2、当带肋钢筋直径Φ>25 mm时,其最小搭接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对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25取用;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易受扰动时(如采用滑升模板和爬升模板等方式施工),其最小搭接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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