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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工程由哪几部分组成

来源:www.bthnt.com   时间:2023-07-01 04:21   点击:10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城市给水工程由哪几部分组成

建筑给水系统按用途分为:

1、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室内给水系统

2、生产给水系统

3、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按材质划分给水管系统:PPR管、行业标准铝合金衬塑复合管道系统,钢衬塑复合管道。 消防管:镀锌钢管 无缝钢管,

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基本原则

GB 50013-2018是室外给水设计方面的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具体编号及名称为:GB 50013-2018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该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厂站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给水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正确处理各种用水的关系,提高用水效率。

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

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年~10年,远期设计年限宜采用10年~20年。

三、城市给水工艺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乡供水用水活动,保障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协调发展城乡供水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供水用水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保障城乡供水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供水用水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水用水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乡供水实行开发水源与节约用水相结合、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原则,确保城乡供水用水安全。

第六条 鼓励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城乡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城乡供水建设、管理、保护和科研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供水发展规划,经上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

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应当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

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九条 有条件的乡村应当实行集中供水。县 (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支持兴建乡村集中供水设施。

没有条件实行集中供水的乡村,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勘探水源,采取打井、修渠、建蓄水井(池)等多种措施,保障缺水乡村村民的饮用水安全。

鼓励社会各方投资、捐资兴建乡村集中供水设施。

乡村集中供水设施产权属投资人所有。

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水生产纳入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通过多种渠道投资兴建中水生产设施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加强污水的回收利用,规定中水使用的范围和补偿办法,提高中水利用率。

第十一条 城乡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城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及本省技术标准和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供水工程质量监督的责任。

第十三条 城乡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供水设施及器具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标准。

城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乡建设档案机构并向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建筑物高度对水压的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水压标准时,建设单位应当自行设置蓄水池、加压站等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的相关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应当通知供水单位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水源与水质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协调全省用水计划,建设公共备用水源。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有计划的开发新水源,建设公共备用水源,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监督管理,依照《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城镇公共供水系统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自备水源工程取水,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期关闭已建的自备水源工程。实行集中供水的乡村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逐步关闭自备水源。

公共供水系统不能满足用水户需要,确需使用自备水源或者建设自备水源工程取水的,须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供水单位的意见。自备水源工程供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城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单位应当设置水净化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配备水质检验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

供水单位应当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每月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者每半年应当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保障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切实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测工作,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第四章 设施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条 城镇公共供水设施,

四、城市给水的工艺流程

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放线→沟槽开挖→管子组队安装→阀门安装→回填土至管顶50㎝→水压试验→分层夯实回填→冲洗消毒。

五、城市给水工程工作过程简述

给水方式

1、给水方式:直接给水方式 ;单设水箱的给水方式 ;单设水泵的给水方式 ;设置水池、水泵给水箱的给水方式;设置无负压变频恒压给水装置的给水方式;设置气压给水装置的给水方式;分区给水方式。

2、直接给水方式:该方式指直接把室外管网的引导建筑内部各用水点的给水方式,其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市政管网或小区管网)提供的水量、水压在任何时候均能满足建筑内部用水要求,如单层、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中的下部楼层。

3、单设水箱的给水方式:该方式指给水系统设置高位水箱,用水低谷时,室外给水管网直接向室内给水系统和水箱供水;用水高峰时,由水箱向室内给水系统供水的给水方式,其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出现周期性不足,或者要求贮存水量、稳定水压的多层建筑。

4、单设水泵的给水方式:单设水泵的给水方式指水泵直接从室外管网吸水,供室内给水系统的方式。其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经常不足,室内用水量均匀,且不宜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这种方式因水泵直接从室外管网抽水,有可能使外网压力降低,影响外网上其他用户用水。使用时,需征求当地供水部门的同意。

5、设置水池、水泵及水箱的给水方式:该方式指当室外管网不允许直接抽水时,采用贮水池、水泵和水箱联合向室内给水系统供水的方式,其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低于建筑内部给水管网所需水压,室内用水不均匀且允许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

6、设置无负压变频恒压给水设置的给水方式:系统通过压力传感器启动水泵运行。这种给水装置中调节罐贮水量的调节能力较小,对市政供水系统的依赖性较高,不适用于用水安全要求高的建筑物和消防给水系统。

7、设置气压给水装置的给水方式:运行时,水在管内压缩空气的作用下,送往配水点。其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压力低于室内所需水压、不宜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

8、分区给水方式:当建筑物高度较高时,室外管网只能满足下不楼层供水要求,不能满足上部楼层需要。

六、城市给水工程工作过程怎么写

卫生间给水走地应该向下倾斜,确保水能够流入下水道。这是因为如果给水走地高于下水道,水就会停留在走地上,从而导致卫生间积水或发生漏水问题。而如果给水走地向下倾斜,就能够确保水能够顺利地流入下水道,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后果。此外,除了走地的倾斜问题,卫生间给水的安装位置和连通方式也需要注意。在装配过程中,应该选择质量可靠的管道和连接件,以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水流畅通。

七、城市给水工程工作过程记录

管线隐蔽记录;给水管的通水、试压、冲洗记录;排水管的通水、灌水、通球记录;给排水设备的试运行记录;系统整体运行试验记录等

八、城市给水工程的基本任务

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十四五”时期完成4万公里农村公路、约400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新增乡镇运输服务站300个以上。

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争取行政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达到100%。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

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力争完成60个县(市、区)水源置换工作,县域内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60%。

九、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引江济淮工程是历次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中明确提出的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建设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已纳入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工程的实施目的是由长江下游向淮河中游地区跨流域补水。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的主要任务是以城乡供水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河南段主体工程涉及周口市鹿邑、郸城,配套工程涉及郸城、太康、淮阳。

十、城市给水工程包括哪四部分

  

1、给水、排水系统: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管网(上下水道),排水管网(下水道)、污水处理、排放工程。  

2、给水排水工程以水的社会循环为研究内容。水危机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的水危机是以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为标志的。给水排水工程担负着解决我国水危机的重担,覆盖以下专业领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水的社会循环、水的生态功能、节水工作、水质及其相关的高新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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