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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最新版

来源:www.bthnt.com   时间:2023-06-28 05:31   点击:25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最新版

GB 50974-2014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方面的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具体编号及名称为: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该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本规范共1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

二、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8

2022年7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公告,是我国消防领域发布的第一部全文强制的工程建设规范,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发布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进一步改革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8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应加快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在此背景下,《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应运而生。

主要内容

此次发布的《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中设置的消防设施和既有建筑的消防设施改造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

公告包括12章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中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防烟与排烟系统,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执行时间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解读及应用

标题GB 50370尚无2017版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005版; GB 50370-2005是气体灭火系统方面的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具体编号及名称为: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该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最新

消防管道的常规工作压力是0.1Mpa—2.5Mpa。沟槽式连接件(管接头)和钢管沟槽深度应符合《沟槽式管接头》(CJJ/T156-2001)的规定。

公称直径DN≤25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为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为1.6MPa。 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它场所宜采用钢性接头,当采用钢性接头时,每隔4~5个钢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柔性接头。

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版本

gb50974-2018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从2018年10月1日执行。

规范规定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 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 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 1 起确定。

六、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一、细化明确了消防救援窗的要求,增加了特殊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窗口的豁免条款(2.2.3)

二、仅靠外墙或直通屋面的加压送风楼梯间的顶部需设应急排烟窗,其余无要求。(2.2.4)

三、明确厂房和仓库建筑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间距要求,新规把“重要公共建筑”明确为“人员密集场所”。(3.2.1-3.2.3)

四、“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改为了“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4.2)

五、≤40m消防车道不需回车场(3.4.5-6)

六、丙类厂房与其内部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之间的防火隔墙最低耐火极限由2.50h改为2.00h(4.2.2)

七、构件破坏倒塌后,防火墙仍需工作(6.1.2)

八、电梯层门耐火从1.00h提高到2.00h,明确非消防电梯可以设置在消防前室(6.3.1)

九、电梯间、楼梯间到汽车库的门为甲级门(6.4.2)

十、管井门地下超10m、地上超100m,甲级门;(6.4.4)

十一、层间无防火分隔、住宅合用前室内的管井门提升到乙级防火门(6.4.4-3)

十二、疏散门净宽要求改为0.8m,明确了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2.1m(7.1.4)--重大变化

十三、同一部楼梯,首层地上地下楼梯不能共平台相互开门了(7.1.10)

十四、避难间明确了位置要求(7.1.16)

十五、避难间明确了位置要求(7.1.16

七、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最新版

消防通道要求标准,以下是具体介绍:

1、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3、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消防通道宽度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

答: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上述内容规定了消防水泵自动启动信号的采集原则性技术规定。

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启泵信号是压力和流量,其原因是可靠性高,水流指示器可靠性稍差,误动作概率稍高,我国在工程中也经常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信号,但因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信号有滞后现象,目前工程中已经很少采用,但该信号可以作为报警信号。为此《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制订时规定采用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作为水泵启泵的信号,压力开关一般可采用电接点压力表、压力传感器等。

压力开关通常设置在消防水泵房的主干管道上或报警阀上,流量开关通常设置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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